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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长乐管理部档案库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6 2022-07-04 15:13   全文2307字,阅读约需12分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长乐管理部档案库房装修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70089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长乐管理部档案库房装修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施工图纸为依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发包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40482元;k值:8%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备有效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低于 贰 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备有效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 投标时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74日至20227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代理单位制作的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 (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整(¥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71814 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

7.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招标文件购买凭证的原件进行核验。以上所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屿路200号11层

联系人游先生

电话:1896083102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邮编:3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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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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