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帝封江出让地块五项目周边规划道路工程(施工)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榕发改审批【2022】 2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仓山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竹榄路北段为城市主干路,南起于南三环辅路,北止于北侧规划路,道路全长270米,北侧义序片区组团处于未开发状态,现状以聚集的村落为主,为考虑近期市政投资的优先,本次按半幅宽度20 米修建;北侧规划路为城市支路,西起于融信地块小区次出入口,东止于竹榄路北段,道路全长361.727 米,红线宽度18 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融信地块周边北侧规划路(BK0+000-BK0+361.727)、竹榄路北段(ZK0+000-ZK+270)及相交的南三环路交叉口范围。内容: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管道、电气及照明、电力排管、通信管道、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管道、电气及照明、电力排管、通信管道、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主要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3000万>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773405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天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 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未出现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④未出现投标人采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⑤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7)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未按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按否决投标处理。(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8 月 11 日9时30分00秒至2022年 8 月 17 日17时30分00秒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 2018 〕154 号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 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 2 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 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9 月 7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邮编:350007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3411697 ,传真: /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3921786
传真:/
联系人:刘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区
联系电话:0591-833558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