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智能排队管理系统维护保养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ZB-2023-016
项目名称:智能排队管理系统维护保养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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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 标的 |
服务期 |
品目号 预算 |
允许 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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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智能排队管理系统维护保养服务 |
2(年) |
300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000 |
300000 |
0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2022年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二、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资格承诺函(若有):(1)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9日 至 2023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
方式:供应商持介绍信至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现场购买或各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代理公司电子信箱(fjylzbdl@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事宜。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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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采购文件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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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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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泰禾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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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35050189480000000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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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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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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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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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118060100100188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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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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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磋商保证金。 2、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YLZB-2023-016的磋商保证金”。 4、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未按时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到指定账户的,响应无效。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福屿路200号
联系方式:唐先生0591-875643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楼第308室
联系方式:肖先生0591-83921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 0591-83921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