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亿隆招字[2023]011号
致:福建鸿瑞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泰达翔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鑫宏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峰村野人谷“福文化”旅游观光配套项目已由/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九峰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九峰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 ;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333357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内容包括房建部分、安装部分及室外总体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33357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8 月 3 日至2023年 8 月 9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 00至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材料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3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形式或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8月18日14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
7.2.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招标文件购买凭证的原件进行核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公告同时在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http://www.fzja.gov.cn/)、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fjylzbdl.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九峰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九峰村九峰70号,邮编:350022
电话:13509392889
联系人: 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邮编:350014
电子邮箱:fjylzbdl@163.com
电话:0591-83921786
联系人: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