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经济学校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福建经济学校建校60周年纪念特刊与专题片制作(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建经济学校建校60周年纪念特刊与专题片制作
2.项目编号:YLZB-2025-096
3.采购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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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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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纪念特刊 |
2000本 |
99000 |
96000 |
99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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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题片制作 |
1项 |
99800 |
998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否
环境标志产品:否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采购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采购包1、采购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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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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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磋商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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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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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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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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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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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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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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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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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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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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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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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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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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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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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采购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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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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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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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采购包2: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规定时间内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03:00至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可向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1)现场获取:到采购公告列明的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填写《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报名获取。(2)邮件获取:①填写《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并加盖公章;②按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交纳账户见本章末《账户信息》),并将《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及汇款单据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fjylzbdl@163.com(购买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③与我司项目联系人联系,确认款项是否到账,相关文件是否收悉;④我司按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
8.采购文件售价:按包收费,每包100元,售后不退。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5年08月12日15:00(北京时间),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层开标室)。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福建经济学校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亭路17号
联系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125853
13、代理机构: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
联系人:高青青、林未、潘闽武
联系电话:0591-83921786
附1: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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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
购买采购文件及代理服务费专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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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名称: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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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泰禾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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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118060100100188533 |
银行账号:35050189480000000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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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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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号:***)的磋商保证金”。 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未按时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到指定账户的,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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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媒介:(1)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asy-prt.com/home;(2)中国招标与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