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YLZB-2023-015(招标文件编号:YLZB-2023-015)
二、项目名称:新店镇政府及村居(社区)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中心46层
中标(成交)金额:4.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 | 政府法律顾问服务 | 为新店镇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 组建专门的法律团队,团队律师成员人数至少为3人,其中,成交供应商须指派一名固定的联络人,负责与采购人进行日常的业务联系。成交供应商如对联络人进行调整,应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进行调整;等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 | 主要参与新店镇的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论证或者法律审查:1、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2、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赔偿;3、代理诉讼、仲裁等案件;4、参与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的涉法事务处置;5、参与重要合同、协议的审查、谈判及起草等法律事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美田(组长)、黄津钟、曾华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各合同包代理服务费按包干价2000元计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公司帐户:开户名: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泰禾支行;账号:3505018948000000016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评审,北京市炜衡(福州)律师事务所未提供司法行政部门核发通过年检、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其余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0591-87935066
联系方式:曾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
联系方式:高女士 0591-83921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 0591-83921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