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YLZB-2024-104(招标文件编号:YLZB-2024-104)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鑫八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闽侯县南通镇福通路88-9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下浮率(%):8.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福建鑫八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供应 | 在合同有效期内,成交人作为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 采购人每日所需食材成交人必须在当天上午7:00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有固定的食品配送场所,必要的仓库,具备与配送商品相匹配的冷藏、保温设备和交通工具、容器、包装物,并保证所有用品用具符合行业配送要求及卫生标准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一年 | 成交人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允赏(组长)、吴丽民、高宁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100(万元)以下按1.5%计算。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公司一次性付清,开户名: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泰禾支行;账号:3505018948000000016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2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经评审,福州科隆达商贸有限公司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本项目成交人评审总得分为:97.0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远洋路59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0591-88372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
联系方式:高青青、林未 0591-83921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青青、林未
电 话: 0591-83921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