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校园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时代国际广场8楼81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ZB-2020-03
项目名称: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校园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8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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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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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混合教学和综合实践教学平台建设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批 |
6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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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1 |
护理学科专业建设 |
1批 |
5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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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1 |
图书馆智能化管理系统和数字资源建设 |
1批 |
62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6日 至 2020年07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时代国际广场8楼816
方式:现场报名,纸质版与电子版招标文件成套发售,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文件购买人的公司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地址一并标注后发至我司邮箱。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时代国际广场8楼816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一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相关服务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 投标人需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请各投标人认真研读本须知一、说明(3.3条)】
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3.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1.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3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1.5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3.1.6-1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
3.1.6-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4. 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认证(3C、最新一期节能)的须提供完整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若有)
5.本项目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二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相关服务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 投标人需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请各投标人认真研读本须知一、说明(3.3条)】
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3.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1.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3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1.5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3.1.6-1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
3.1.6-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4. 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有)。
5. 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认证(3C、最新一期节能)的须提供完整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若有)
6.本项目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三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相关服务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 投标人需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请各投标人认真研读本须知一、说明(3.3条)】
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3.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1.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3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1.5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3.1.6-1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
3.1.6-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4. 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认证(3C、最新一期节能)的须提供完整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若有)
5.本项目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英华职业学校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关口内西山128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18250489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时代国际广场8楼816
联系方式:刘小姐 0591-62174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 0591-62174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