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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鼓山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福建祥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大禹电子有限公司更换电梯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4 2020-10-23 18:00   全文2746字,阅读约需14分钟

项目概况

福建祥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大禹电子有限公司更换电梯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504号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A区10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ZB-2020-007

项目名称:福建祥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大禹电子有限公司更换电梯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最高限价

1

1-1

电梯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台

5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福建省省 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相关服务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 投标人需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请各投标人认真研读本须知一、说明(3.3条)】 5.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5.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5.1.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1.3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5.1.5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5.1.6-1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5.1.6-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5.1.6-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1.6-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1.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1.6-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6. 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认证(3C、最新一期节能)的须提供完整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若有)7.本项目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释义(1)法人指企业法人,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2) 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报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证明;或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公司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缴费单位与社保机构均盖章。(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营业场所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场所若是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②提供生产、服务等所必需的设备清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3日 至 2020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504号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A区10楼

方式:现场报名,纸质版与电子版招标文件成套发售,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文件购买人的公司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地址一并标注后发至我司邮箱。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504号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A区10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鼓山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18559837907        

联系方式:郭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504号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A区10楼            

联系方式:小刘、0591-87320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刘

电 话:  0591-873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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