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增容至500KVA)配电工程投标邀请书
福建升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润明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宏盛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增容至500KVA)配电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由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构成 ,招标人为 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晋安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站 ;
2.2. 工程建设规模: 该工程招标控制价为700310元,发包价为630279元,K值为10%,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增容至500KVA)配电工程包含的全部施工范围,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0031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存在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的情形;(4) 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 月 8 日 9 时 00 分 00 秒至2021 年 1 月 12 日 18 时 00 分 00 秒到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504号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A区10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2000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银行保函形式;③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1 月 18 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504号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A区10楼)。
7.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鼓山镇福兴大道22号 ,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8559837907 ,传真: /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504号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A区10楼
邮编:350014
电话: 0591-87320313 ,传真: /
联系人: 林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纪检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