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山镇政府零星工程修缮项目投标邀请书
致: 福建冠榕兴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杰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金壹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鼓山镇政府零星工程修缮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控制价为256328元,k=10%,发包价为230695.2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零星修缮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相应招标施工图纸为施工依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取消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2 月 2 日至2021年 12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504号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A区10楼)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12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8楼会议室。
注: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
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招标文件购买凭证的原件进行核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投标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公告同时在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fjylzbdl.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78号
邮编:350014
电话: 0591-83625873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504号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A区10楼
邮编:350014
电话:0591-83921786
联系人: 李小姐